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赣榆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社会为所属医院公开招聘2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四)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岗位表》。
(五)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8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306号),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人员需要发送《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以及其他报名材料的扫描图片资料至邮箱gywsjrsk@126.com,原件在资格复审时现场审核。
联系人:盛桂梅;联系电话:0518-86263658。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2)1份。
2.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色照片2张。
3.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201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
6.代为报名的,须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相应招聘岗位,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赣榆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同时关注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微信公众号。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岗位代码为A01-A03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岗位代码为A01-A03的岗位,所有初审合格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其他岗位,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岗位代码A01-A03的岗位除外)、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201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原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岗位代码为A01-A03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笔试成绩、总成绩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同时关注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微信公众号。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榆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经招聘程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并按照应聘单位相关规定享受其他优惠待遇。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综合派驻第四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623339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
2.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