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备受医学生关注,很多考生纷纷咨询过我们所在省市、县城事业单位和医院、卫生所有没有招聘,那么今天医学教育网小编就来分享“吉林”地区的招聘公告:2020年吉林省舒兰市卫生系统12月招聘38名卫生技术人员啦,望能帮助到各位医学生。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日。
一、引才计划及资格条件
舒兰市计划公开引进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3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0年舒兰市卫生系统引进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情况表》(附件1)。点击查看》吉林省舒兰市卫生系统2020年12月医疗招聘岗位计划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4日至2002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为11月24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相关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
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舒兰市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舒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
(二)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日。报名具体工作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舒兰市非公党建指导服务中心一楼(舒兰市南城街道新欣园小区10号楼)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提前填写《2020年舒兰市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上报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浅蓝底免冠照片。
2.报名者将《2020年舒兰市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电子版及相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件存入一个文件夹。该文件夹标题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生姓名”形式。
3.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学历、学位、专业等要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6.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签署《2020年舒兰市引进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因不实行为要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引才程序
引才程序按照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四个环节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本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达到及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才岗位计划数确定引进人选。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个别岗位空缺不进行调剂。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
(三)考察。体检合格的,由舒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后进行联审,联审不合格的,取消引进人选资格。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公示。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引进人员,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舒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舒兰市人才引进认定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舒兰市人才引进认定表》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引进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引进人才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选资格。报考的每个环节在规定时间、地点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五、政策待遇
被引进人员试用期为1年,在所报考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
(一)编制待遇保障。引进人才编制按照引进单位性质确定,给予市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发放生活补贴。根据新引进人才学历的不同,生活补贴标准分为硕士研究生(含在职)每人每年2万元,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每人每年1万元,大专学历无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5年,在每年年末考核合格前提下,分别于服务期(含试用期)满3年、满5年时,一次性发放3年、2年补贴。
(三)拓宽发展渠道。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符合报考公务员条件的前提下,可报考舒兰市服务基层岗位。
(四)享受我市其他引进人才服务政策。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市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舒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引进人才开展座谈交流,及时掌握情况。建立引进人才信息管理制度,对其培养、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适时提出培养使用建议。
附件:
1.2020年舒兰市卫生系统引进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情况表
2.2020年舒兰市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
3.2020年舒兰市引进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