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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发布“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面试公告”,为方便大家查看,医学教育网特地为大家整理了以下信息,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按照《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面试总公告》要求,现将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方式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网络面试和加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安排

1.网络面试。本次网络面试将于2020年3月16日上午10:00时公布面试试题,考生在微信群查看试题后自行录制面试答题视频,视频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在当天12:00时前将视频上传至移动云空间(以云平台接收到视频文件的时间为准),云空间将于12:00时准时关闭,不再接收视频上传,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上传视频。视频文件命名为:考生准考证号后4位-报考岗位。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无效视频:视频时长超过5分钟,云平台接收到视频文件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间,视频经过剪辑。

视频上传后,由随机抽取的结构化面试考官对考生答题视频进行评分。网络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素质及业务水平的综合能力。

视频录制要求:

(1)考生须在一个相对密闭、安静的空间内录制视频,视频开始时,考生需先录制房间四周环境,此空间仅可有考生一人;

(2)空间内可观看的电子产品均需关机,考生不得佩戴有线或蓝牙耳机,除可手持卡片查看每道试题外,视频中不得以其它方式提示面试相关内容;

(3)答题开始时,考生不能说出本人姓名,在视频中先报出自己的准考证号后4位再开始答题,视频中考生应展示上半身影像,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

(4)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只能发送1份视频至指定移动云空间,若重复发送,仅以考生发送的第一份视频为准;

(5)考生上传的视频要求完整连续不能剪辑;

(6)考生上传的视频须自行保存至面试成绩发布之后,如因未保存视频导致影响面试结果的,全部责任由考生承担。

2.加试考核。网络面试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再由用人单位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聘用人选。加试主要考核考生岗位操作能力。网络面试成绩、加试成绩按4:6的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和平区卫健局,024-22829501

(二)监督电话:和平区人社局,024-31912269

电话咨询时段:9:00-11:00,13:30-16:30

附件:

和平区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面试名单.xls

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平区卫生健康局

和平区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2020年3月13日

原文以及附件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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