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7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相关内容,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了有关辽宁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7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就业工作要求,有效促进我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根据辽宁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决定面向我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岗位设置
公益性岗位由校内各学院、部门申请设立,设置以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实习实训助理为主。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附件:《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计划》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我校全日制2017届应届毕业生,详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岗位
本年度全校范围拟设定公益性岗位,请各学院、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拟定岗位,于6月16日12:00前将拟定岗位上报,招生与就业处汇总,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岗位,公开发布。
2.报名与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于6月21日16:00前,接受人员报名,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3.考核
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原则上应分为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面试侧重于考查应聘人员思想品质、逻辑思维、表达沟通、仪表礼节等方面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侧重于考查应聘人员岗位相关的专业实践技能。面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人员名单。
各用人单位依据上述原则制定各自的考核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6月23日前,确定拟录人员名单。
6月23日12:00前,各用人单位将拟录人员名单送至招生与就业处审核。
4.公示
经招生与就业处审核后,各用人单位在6月28日前将拟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核实处理,用人单位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6月29日中午12:00前,各用人单位将最终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报送至招生与就业处。
5.聘用与报到上岗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人员在7月10日前到各用人单位报到上岗。
六、聘用管理
1.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11]389号)要求,公益性岗位工资为每生每年1.5万元(含三险一金),服务期10个月(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不含寒暑假)。
2.服务期内人员考勤与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完成。
3.服务期内原则上仍鼓励毕业生自由择业,在服务期内成功就业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同意终止服务关系。
4.服务期内不能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毕业生,用人单位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关系。
5.各用人单位要切实维护公益性岗位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要为他们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做好服务期满后的就业推荐工作,力争服务期满后学生有业可就。
七、报名地点
各用人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招生与就业处
办公地点:教学楼F区107
联系人:吴 磊 86110224 13624115050
牟 琳 86110221 13840937296
点击下载:
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公益性岗位计划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