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温:普通病室,室温以18~22℃为宜。婴儿室、手术室、产房等,室温应保持22~24℃。
(1)室温过高时,不利于散热,病人感到烦躁,呼吸、消化功能均受干扰。
(2)室温过低时,冷的刺激可使病人肌肉紧张,且易受凉。
湿度:病室相对湿度应保持在50%~60%。
(1)湿度过高时,利于细菌的繁殖,增加院内感染率;同时,蒸发减弱,出汗受抑制,病人感觉闷热,排尿增多,加重肾负担。
(2)湿度过低时,空气干燥,水分大量蒸发,可致口干舌燥、咽痛、烦渴等。
2、通风:病室应定时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左右。
3、声音强度在35~40dB(分贝)。长期处于声音强度超过40dB的环境中,可引起听力和神经系统的损害。
4、两床之间的距离不少于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