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面试:卫生法规的面试技巧”相信是很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生朋友比较关心的事情,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内容如下:
「卫生法规案例分析」某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某药品生产商擅自将库存的老批号的中药降糖药重新加工后,以新产品新批号出厂销售,货值金额10万元。截止到案发,尚未发现对消费者造成危害。
根据《药品管理法》,该生产商生产的中药降糖药属于假药还是劣药?
「卫生法规分析」该生产商生产的中药降糖药属于劣药。
卫生法规依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药行业也在逐步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和商家为了追逐利益最大化,便会伺机将一些假药或者劣药投放到市场中,给广大消费者造成损害。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法律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3)超过有效期的;(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所以,案例中生产商用库存药重新加工后按新药出售,属于更改生产批号,是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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