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切实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激发人员活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宁组发〔2018〕5号)、《自治区人才办 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卫计发〔2018〕11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方案(2018-2022年)》(宁卫计办发〔2018〕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近两年来门急诊、住院病人数等工作数量的大幅增长、医疗质量安全保障的要求和已取得的国家建设项目,以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批复医院扩增床位和实际建设发展的需求,现将我院2018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和医务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8年我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和医务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2018年学科带头人岗位招聘计划一览表》(附表1)、《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2018年高层次人才岗位招聘计划一览表》(附表2)、《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2018年研究生岗位招聘计划一览表》(附表3)、《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2018年本科生岗位招聘计划一览表》(附表4)、《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2018年大专及以上岗位招聘计划一览表》(附表5)。
三、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和医务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义务。
3.身体健康。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5.留学归国人员没有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法律法规规定存在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医院门户网站(网址:)、微信公众号(nxzyyygzh)、宁夏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者在医院门户网站(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6月22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考生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核
1.时间:2018年6月23—24日(星期六—日),8:00-18:00
2.地点: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行政中心1号会议室。
3.资格审核时需携带证件:《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公开招聘应聘者资格审核表》(附表6)、身份证、历次学历证、学位证、往届生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发表文章、科研项目等业绩材料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4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同底色)。
4.要求:资格审核通过者,领取笔试、面试通知单(招聘人才、人员层次不同,要求不同,届时具体告之)。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于2018年应届毕业生,若入职前不能取得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则不予录取。
(四)考察、考核、笔试、面试
考察、考核、笔试、面试由医院自主组织。
1. 招聘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应聘者通过资格复审后,采取直接考察或考核专业能力水平的方式进行招聘。
2. 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应聘者通过资格复审后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 招聘本科及以下工作人员的岗位,应聘者通过资格复审后进入笔试和面试。
4.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各相关专业知识,试卷分值均为百分制;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5. 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五)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在医院门户网站(网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按公示原则执行。
(八)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951)2036067
联 系 人:宋老师 乔老师
邮政邮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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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学科带头人岗位招聘计划一览表
2、2018年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高层次人才岗位招聘计划一览表
3、2018年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研究生岗位招聘计划一览表
4、2018年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本科生岗位招聘计划一览表
5、2018年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大专及以上岗位招聘计划一览表
6、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公开招聘应聘者资格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