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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山东烟台长岛综合实验区卫生医疗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15名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9年长岛综合实验区卫生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15名(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人员专科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学历。

(四)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8年5月16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8月31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

审查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区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医学影像医师职位人员可同时兼报乡镇(社区)医疗机构相同职位。

(一)网上预报名简章发布之日起至5月26日16:00进行网上预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登录长岛政府网,下载并填写《2019年长岛综合实验区卫生医疗机构招聘紧缺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内容必须详实完整,同时将现场报名审核时需提交的材料以电子版照片的方式发送至网上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岗位编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以其他形式材料报名无效。报名期间,由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报名人员。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网上预报名结束次日16:00前向指定的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未进行网上预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现场审核地点: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原泰山医学院本部,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长城路619号)教学北楼B座B1010房间。

网上预报名人员和现场报名人员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历年学习成绩表、《2019年长岛综合试验区公开招聘紧缺医疗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2019年长岛县公开招聘紧缺医疗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到其他院校进行考察招聘,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三、考试招聘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1.笔试科目和时间笔试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业务等知识,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考点进行公布。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岗位另有要求除外。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面试由招聘小组采取答辨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职业道德、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现场面试,按百分制打分,面试具体事宜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报考区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医学影像医师职位同时兼报乡镇(社区)医疗机构相同职位人员,如同时进入考察范围,按先区人民医院再乡镇(社区)医疗机构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长岛政府网公布。

四、签约、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和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长岛综合试验区社会事务局负责组织。长岛综合试验区社会事务局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长岛综合试验区社会事务局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长岛综合试验区社会事务局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长岛试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签约的应届生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届毕业生在指定时间内持《报到证》到长岛综合试验区社会事务局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可持改派后的《报到证》在指定时间内到长岛综合试验区社会事务局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长岛综合试验区党群工作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违约,将根据就业协议中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规定,新进入综合实验区人民医院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长岛政府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长岛综合试验区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3214900监督电话:0535-3213585公告、公示网站:长岛政府网 ()

附件1:2019年长岛综合试验区卫生医疗机构招聘紧缺专业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19年长岛综合试验区卫生医疗机构招聘紧缺医疗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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