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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人民医院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47名

很多即将步入医疗岗位的朋友们都非常关注所在地区医疗岗位的招聘公告信息,医学教育网医疗卫生招聘栏目为了更好的服务正在找工作的医疗相关专业人员,每天为大家整理搜集新鲜的各地医疗卫生系统/医院等招聘公告通知和信息,欢迎大家查看!以下是公告通知: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人民医院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47名,内容如下:

一、计划与岗位

共引进47名,其中综合类岗位15名、医疗卫生类岗位32名,详见《2022年“英才进广饶”岗位汇总表》。

二、引进范围

(一)综合类岗位引进范围

1、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重点院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重点院校指: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所列的院校。

国(境)外著名大学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位于前200名的国(境)外大学。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为: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应聘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二)医疗卫生类岗位引进范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在东营市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东营单位,含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岗位计划数量限制(不占用招聘计划数)。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2年3月5日,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对2022年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核评价,相关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未按时取得的不予聘用。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3月5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含引进范围)。

对应聘县公证处公证员岗位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人员采取承诺制,应聘人员先承诺报名参加考核评价、后审查资格(资质)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含引进范围)应在2022年3月5日前(明确限定时间节点的除外)取得。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事业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普通全日制”学历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的学生(须按规定取得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并符合有关要求的,可视同普通全日制学历。应聘人员学历性质按照中组部关于区分全日制、在职学历的有关规定来认定。研究生学习期间未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的人员不得应聘,研究生学习期间未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转递本人档案的人员不得应聘。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对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应聘资格。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以及未实际在单位工作但挂靠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也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三者相一致。例如招聘岗位条件为金融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必须为金融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金融学学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方可应聘。

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对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特别优秀人才,按照“岗位对应、一事一议”原则,严格把握,适当放宽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日常报名与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5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分多个时段依次进行招聘报名。每个时段报名截止后,均进行考核评价,对因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而相应核减的岗位以及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作为下一个时段的招聘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聘岗位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各时段具体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将依次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医疗卫生类岗位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卫生类”栏进行发布或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尽早报名,以免因岗位满额等原因错失应聘机会。

1、日常报名。日常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在一个时段内,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岗位可分别同时报名,综合类岗位限报一个。如本次报名时段截止后,经考核评价未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报名人员,可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参加随后时段的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22年“英才进广饶”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综合类岗位报名邮箱:,医疗卫生类岗位报名邮箱见医疗卫生类岗位汇总表“备注栏”),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凡不提供应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网上报名初审情况通过报名邮箱予以回复,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箱审核结果,经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

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3)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学业成绩(研究生阶段)、获得科研成果及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校园招聘会报名(含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

组成校园招聘组,适时选择部分高校组织现场招聘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包括其他高校和日常报名的应聘人员)均可携带报名材料到专场招聘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并视情进行考核评价。校园招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广饶县人民政府网。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评价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如工作单位等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或校园招聘报名地点,于考核评价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完成资格审查(已进行现场报名或校园招聘会报名且完成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参加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核评价;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评价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应聘人员一旦出现被其他部门单位聘(录)用、被取消学历学位等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情形,应聘人员应如实向招聘单位报告情况,并停止应聘行为,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考核评价、体检、考察或拟聘用人选。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评价、聘用资格。

(三)考核评价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考核评价(具体方案另行制定)。考核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业绩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采取面谈等方式进行初选,初选成绩不计入考核评价成绩。初选及考核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多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出现应聘人员考核评价成绩相同,则进行考核评价复试,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顺序。招聘单位与考察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并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告。

(四)考察和体检

各用人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范围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对进入考核评价范围的人员进行调剂选聘。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对已毕业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综合类岗位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县乐安创业服务中心引进人才,参照广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员管理模式,实行“全员聘任制”,由广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统一管理聘任。医疗卫生类引进人才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和《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三)引进人才在我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由县财政部门发放住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对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疗卫生类岗位的引进人才:县人民医院引进的由县人民医院再增发住房补贴10万元,发放方式为每人每月1000元,剩余部分购房后一次性给予;县中医院引进的由县中医院再增发住房补贴6万元,发放方式为每人每月1000元。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县的,由所在单位追回发放的住房补贴。

(四)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于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对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可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

(五)按照“岗位对应、一事一议”原则,优先推荐引进的人才配偶就业。

(六)引进人才子女入托或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优先安排。

(七)引进人才适时享受符合条件的人才公寓政策。

(八)引进人才均以应聘时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为依据享受以上相关待遇及管理。

六、疫情防控

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七、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广饶县人民政府网(医疗卫生类:)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广饶县“英才进广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疗卫生类岗位报名邮箱:

(广饶县人民医院岗位报名邮箱)

政策咨询电话

医疗卫生类岗位:0546-6928852(广饶县卫生健康局)

0546-6921734(广饶县人民医院)

金钱名利淡如水,医德医道大于天;个人利益抛一旁,患者病情在心间。这是多少医护岗位从业者的心声,这又是多少医疗岗位从业者的真情实感。以上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的公告信息: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人民医院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47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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