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应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并分别具备下列岗位条件:
1.学科顶尖人才
两院院士,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中华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等符合《德州市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人才分类当中的A、B类人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专长,以及相同层次的学科顶尖人才。
2.学科领军人才
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省级医学会或医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精品特色专科)主要负责人,具有国内先进业水平的技术专长,以及相同层次的学科领军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学科带头人
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省级医学会或医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担任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精品特色专科)副主任或核心人员,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技术专长,以及相同层次的学科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博士学科骨干
具有博士学位并且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为本专业业务骨干,熟练掌握本专业疑难病种诊治。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青年博士
已取得博士学历和博士学位,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应届博士须最迟于入职前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6.优秀硕士
具有硕士学位并且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为本专业业务骨干,熟练掌握本专业疑难病种诊治。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上述各类别全职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对于特殊学科,或在专业技术领域特别突出,或在学术科研等方面特别优秀的,相应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待遇可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