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一、医院简介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是山东省政府30多年来唯一批准新建、烟威地区首家省属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滨州医学院第二所直属附属医院,也是省政府着眼提升山东半岛医疗服务功能实施的一项健康惠民工程。
医院目前占地306亩,总建筑面积22.9万平方米,开放床位1680张。医院规划建设一流,建设项目荣获“国家优质工程”等多个奖项。拥有西门子智能化3.0T磁共振、双源光子CT、平板胃肠机、全自动样本处理系统、直线加速器、共焦激光角膜显微镜等万元以上国内外先进医疗设备;配有气动物流系统、酸化水处理系统、直饮水系统等先进配套设施。医院大力弘扬“仁心妙术”的院训,着力推进内涵发展,提升医疗和服务水平,力求以最专业的态度、最精湛的医术、最优质的服务,守护区域百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1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所应聘岗位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5.应聘人员年龄为中级岗位在45周岁以下(1975年2月3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在55周岁以下(1965年2月3日以后出生),急缺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滨州医学院网站()和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博士、高级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聘满额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报名地点: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组织人事处(烟台市牟平区金埠大街717号,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门诊楼五楼东区5022房间)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到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组织人事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纸质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提供):
①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学校主管部门开具证明或其它具有效力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③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⑥有本人签名的《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⑦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医院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2.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3.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后,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该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咨询电话:0535-4331119
E-mail:
联系地址:烟台市牟平区金埠大街717号 邮编:2641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文件执行。
附件下载:
岗位表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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