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委托晋中市鸿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陪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男性陪护人员6名,其中市级2名、县级4名(平遥1名、介休1名、灵石1名、榆社1名)。
二、招聘人员职责
此次补充招聘的陪护人员主要从事纪检陪护等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曾在新疆、西藏服役的退役士兵优先);
2、公安院校或公安类专业和司法监所管理类毕业生;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和汉语言与文秘类专业毕业生;
4、有A1、A2或B2驾驶证人员;
5、具有跆拳道、摔跤、散打、攀登等特殊技能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市级的要求是晋中市户籍或原籍(包括生源地、兵源地),曾在新疆、西藏服役的退役士兵不受户籍限制;报考县级要求是本县(市)户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月1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退役士兵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后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公安英烈配偶子女、特殊技能人员可放宽到高中及同等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
7、身高1.7米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陪护人员工作的。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9年1月28日至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
地 点: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附厅(东面)
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14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354-3051919 13453253981
郝女士15035619508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晋中市鸿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过媒体、互联网、人才中心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职位和人数、招聘范围和对象、招聘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填写《报名表》。
退役士兵须持身份证、退伍证、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安院校及其他院校专业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有特殊技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证书;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还需交一寸免冠彩照4张。
报名时,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9年1月30日下午3点至5点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计分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1月3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职位1:5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如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环节开始前,若公示体能测试的人员确认不参加的,依次递补体能测试人选。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79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体能测评项目及顺序依次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应聘人员必须参加体能测评的全部项目,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放弃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体能测试时间:2月1日上午9点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
面试参照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时间:2月1日下午3点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汇总
汇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值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聘用的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由公司统一安排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以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体检结束后,如体检合格人员不达招聘职位计划数,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6名聘用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
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情况;其他需要政审的内容。考察期间将继续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考察方式
考察应成立考察组,每组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六)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网站渠道和晋中市鸿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签订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
拟聘人员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初任培训,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2个月,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招聘为市级的与晋中市鸿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招聘为县级的由县级负责签订劳务合同。
聘用为市级的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上年度晋中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包含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和派遣费)确定,并随着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调整而调整。聘用为县级的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县级原有同类型人员确定。
七、招聘工作纪律
1、招聘各环节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切实把工作统筹好、安排好、组织好、落实好。
2、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照章办事,规范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干扰。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建立保密工作负责制,确保万无一失。
3、要加强招聘工作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给予取消招聘资格的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4、要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圆满完成本次招聘工作任务。
晋中市鸿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