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赴天津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啦!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7日(8:30-13:00)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
博士研究生岗位5名,硕士研究生岗位2名,专业要求等详见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招聘条件及范围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所学学科、专业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专家组研究决定。
3. 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1978年12月3日计算),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1983年12月3日计算)。
4. 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需取得),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的不需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具体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5. 招聘院校范围为: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的“大学建设高校”或者“学科的专业”及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US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 新世界大学排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岗位可不受此限制。
三、 人才政策
到岗后的博士及硕士研究生,与我院签订合同书后,可享受我院人才引进政策。
1. 安家费
博士研究生:符合我院招才引智办法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安家费10万元(税后),分5年内发放完毕;按医院相关规定优先配套科研经费;单身外地者提供住宿;提供适当的专业技能培训及进修机会;优先解决职务、职称。
心外科医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给予10万元安家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给予15万元安家费,分5年内发放完毕。
2. 科研经费
符合我院科研管理制度要求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资助10万元。
3. 太原市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补助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US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 新世界大学排名)及国家“双”大学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可按照当年太原市“人才引进”政策申请生活补助及学费补贴。
四、 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7日(8:30-13:00)。
报名地点:天津梅江会展中心N1展厅(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18号)。
应聘者需携带材料:
(1)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2019年专项招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初始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应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3)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尚未发证,需由学校出具证明),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的不要求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5)其他相关个人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2020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者,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学历、学位证明须注明所学专业、研究方向和毕业时间等信息)。
五、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我院招聘组工作人员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六、 招聘考试
博士、硕士研究生岗位招聘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考核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
考核时间:2019年12月7日14:00。
考核地点:天津梅江会展中心N1展厅(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18号)。
考核过程全程摄像。
考核成绩当日在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官网公布。
七、 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体检有关事宜由我院招聘组工作人员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院同意后,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到另外同一级别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我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我院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 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我院、山西省卫健委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山西省卫健委审核,报山西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2019年赴天津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2019年专项招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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