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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9名

您是即将步入医疗行业的相关从业者吗?您还在为在哪里能够看到医疗岗位招聘信息而烦恼吗?您还在担心看不到所在地区全面的医疗招聘公告信息吗?小编告诉您一个好消息,医学教育网为了服务广大医学岗位人员,每天特意整理搜集全国各地医疗招聘公告信息,以下就是新鲜的公告通知:山西省太原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9名,欢迎查看。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5日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基准时间为: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4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4月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4月及以后出生。

2.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3.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职称证书的取得时间,除有明确规定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我院官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5日

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3.报名地点:太原市妇幼保健院长风院区2号住院楼M办公区四层人事组织部433房间

4.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信息或材料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有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的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太原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本人所取得的毕业证及学位证。

(4)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通过“学信网”查询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有职称或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审核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我院对所有报考人员的信息严格保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计划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达到1﹕3的,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笔试工作。若计划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不达1﹕3的,可根据岗位实际和报名情况经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降低或取消比例进行笔试(降低开考比例岗位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四)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将在我院官网公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学习态度、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者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经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六)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享受我院编外工作人员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

四、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获取应聘资格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政策咨询和具体事宜可查询我院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人:刘老师

咨询电话:0351-2909294

监督电话:0351-2909297

(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1.《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太原市第六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太原市第六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时间,每天得到的都是二十四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聪明和气力,给懒散的人只留下一片悔恨。“山西省太原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9名”的公告通知已经发布,距离考试也很近了,大家抓紧时间根据公布的考试内容进行复习吧!祝您求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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