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广灵县招聘40名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公布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招聘信息,医学教育网整理以下内容,请参考:
为加强广灵县医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解决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问题,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招聘计划和方案,决定面向社会,为广灵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阳光招考、科学招考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本次拟为广灵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专业技术人员40名,各岗位具体招聘计划及要求详见《广灵县2018年公开招聘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2、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晋人社厅发【2018】55号)文件要求,本次招聘设置服务广灵县的“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16个。“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设置情况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只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需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如此类人员不达规定报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相应计划名额自动转入相应普通岗位进行公开招聘。
3、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聘用后,成为差额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4、为满足招聘需求,对无人应聘的、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依据招考标准、考生报名情况以及各岗位需求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对招聘计划进行个别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
3、具有医务人员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执业资格等具体资格条件(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7、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同。
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它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各学科的专业参照《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凡所学专业不在参照目录所列范围者,不能报考。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条件:
1、本次招聘设置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为在广灵县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非在广灵县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
2、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2)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3)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
(4)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广灵县的“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5)特岗农技人员。
(6)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职满三年、考核合格的人员。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要求。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省人社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2)参加反动组织、集会、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4)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或其他执照)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广灵县辖区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按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定向、委培毕业生需遵守定向、委培的相关规定。
以上现役军人、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均以2018年12月底为截止时间。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照相,录取指纹,必须本人亲自报名,不能代替,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
(2)应聘者须填写《广灵县2018年公开招聘医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请应聘者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填写),报名时提交(同时提供电子版)。
(3)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12日(周六、日休息)。
(4)报名地点:广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政务大厅,广灵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窗口,永乐街1号)。
(5)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要求报考人数达到各岗位计划录用人数的2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2:1的,要减少岗位计划数,使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到2:1,计划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
2、诚信承诺。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按要求填写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就业情况,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3、准考证领取
(1)考生须关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面试公告,准时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2)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考生须妥善保管自己的准考证。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时同步进行。
(1)资格审查的内容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相关资格证、户籍(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提供)及其他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查和确认,合格者确认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相关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报到证随档案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须由托管部门出具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内容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能否毕业、毕业时间、就业报到证发放等情况说明)、并在招聘工作进入聘用环节时,提供各种证件原件及档案,未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广灵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报考);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还须提供退伍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与本人签订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县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人员由乡镇和县委组织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①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②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现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③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④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⑤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4)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随时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按照医师类岗位和非医师类岗位区分。医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等;非医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应聘岗位本次笔试的最高成绩计分。
2、笔试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的2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2倍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但笔试成绩必须达本岗位笔试平均分。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时间安排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临床实践能力、职业道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面试后,依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者,且按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时,超出岗位计划数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成绩亦并列的,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的加试成绩排序。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体检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指导下,由用人主管部门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五)考核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复查,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考核考察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六)公示
对考核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考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广灵县服务满五年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流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原件及复印件,未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必须由本人在办理新的聘用手续前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须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广灵县2018年公开招聘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各个环节的工作将在近期内随之进行,招聘工作的各项信息将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不再采用其他方式通知报考者,敬请各位报考者随时在指定网站关注有关信息。如报考者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担。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和查处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聘工作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本公告由广灵县2018年公开招聘医务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考前培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监督电话:广灵县纪委、监委0352-8822461
咨询电话:广灵县人社局0352-88233648822165
广灵县卫计局0352-8822208
广灵县医疗集团0352-8855399
附件:
广灵县2018年公开招聘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广灵县2018年公开招聘医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8年广灵县公开招聘医务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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