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紧急公开招聘考试待遇如何呢?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试用期】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为一年,聘用合同签订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招聘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人事安排】待疫情结束后,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聘用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招聘确认人员凭《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等人事手续。招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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