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人才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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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2022下半年自主招聘编制内人员8名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2022下半年自主招聘编制内人员8名,欢迎查看。

2022年8月29日至9月7日(博士接受全年报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022年下半年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事业单位  名称  (全称)

单位性质  /经费形式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备注

岗位简称

岗位  类别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  层次

学位

其他条件

1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

公益二类/差额拨款

内分泌医师

专技

1

内科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1.内分泌与代谢病方向;
2.具有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心血管内科医师

专技

1

心血管内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1.心血管内科方向;
2.具有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神经内科医师

专技

1

神经病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具有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呼吸内科医师

专技

1

内科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1.呼吸内科方向;
2.具有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护理学

专技

2

护理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具有执业护师资格。

 

内镜医师

专技

1

内科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1.消化内科方向;
2.具有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介入治疗医师

专技

1

内科学(介入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国外毕业的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目前在职,其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9月7日(博士接受全年报名)

2.报名方式

(1)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2)电脑端登录:

(3)资料上传:报名成功后,将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③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④各学历层次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岗位所需资格证及执业证书;⑥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报考,还需提供现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合并为PDF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以“2022年下半年自主招聘+报考岗位+姓名”命名,请勿重复投递。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医院网站公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博士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重点考核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紧缺专业人才,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

2.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若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形成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笔试、面试形式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安排。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及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数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聘者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 )聘用

公示期满,结果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下载。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进展安排、通知等相关事宜在医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四)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一旦发现违纪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

五、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人事科(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镇上湾村甲字1号)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29)85899096

医学教育网医疗卫生招聘栏目每天都会更新全国各地新鲜招聘公告信息,致力于为广大即将进入医疗卫生系统/医院/医疗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服务,以上就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2022下半年自主招聘编制内人员8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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