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承担成都中心城区医疗保障的核心功能。附设成都市心血管病、神经疾病、呼吸健康、肿瘤和消化5个研究所,现为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和附属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成都第二临床学院和西南医科大学非直属教学医院。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即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毕业生)。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2年6月3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公告发布:本次考核招聘公告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微、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以及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共同发布。
时间:6月30日-7月11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应聘者需提供个人简历1份及《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报名时间:7月4日-7月11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每天早上8:30—9:30。
报名地点: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模拟医学教育培训中心110教室(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82号)。
2.资格初审:医院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初审,初审合格者中择优通知参加面试,审查不通过或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等应聘材料原件可待毕业后报到时交医院补验,最迟应在报到时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医院将于7月14日中午12点前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原件校验的时间和地点。
(三)原件校验:
1.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1)居民身份证;
(2)医师资格证(医师岗位);护士资格证(护理人员岗位);药师资格证或中药师资格证(药师岗位);
(3)大学英语六级证书;
(4)毕业证、学位证,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5)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考核方式:面试考核采取当场提问考生答辩的方式进行。
3.面试考核内容:根据应聘者理论知识水平、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总分共计100分,80分及以上视为面试合格,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
5.面试结束后,医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告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医院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医院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医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医院对其进行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医院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通过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面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医院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医院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并监督招聘过程,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028-61318447;
监督举报: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28-61318448。
六、特别提醒
(一)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我院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
(二)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三)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附件1: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