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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聘12名工作人员

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聘12名工作人员”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2021年12月10日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和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人员岗位计划》(附件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含2021届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提前或逾期概不接收。

2.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以下报名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名称为“岗位编号+招聘部门+姓名+手机号”,报名成功以收到医院自动回复的邮件为准,每人限报一岗。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汇总表、回避明示承诺书(附件2、3、4);

(2)个人简历(贴有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3)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外语等级证书及能反映本人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信网下载最终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需清晰可扫描识别,有效期为3个月);

(5)岗位计划中要求“研究方向”岗位,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6)港澳台及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的原件电子版;

(7)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联系人:人事处傅老师022-27986058

(二)资格初审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初审环节工作量较大,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恕不另行告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提交材料在医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采取直接面试的招聘方式。面试采用面谈、答辩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由院领导、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由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实施,并接受天津中医药大学、市教委、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具体的面试日程将在医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体检合格是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最基本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期内科室主任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不具备岗位工作能力;

2.以虚假信息通过面试环节;

3.存在人格缺陷或其他精神疾病;

4.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接收录用手续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医院公示后的6个月内,持报到证(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将取消入职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医院按照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招聘岗位并在医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岗位调整声明。调整后的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也将在医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如遇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需要对上述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会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市教委官网和医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27986057、022-27986058

监督电话:022-27986100

附件下载:

岗位表

汇总表

报名表

承诺书

以上“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聘12名工作人员”的相关内容由医学教育网整理,相了解更多医疗招聘及备考学习等相关信息,请点击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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