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受各位医学生关注的莫过于所在地区医疗事业单位及各大医院的招聘信息啦!众所周知,很多大型医院、卫生事业单位每天都会发布一些招聘公告来补充医学人才的空缺,那么今天我们就来分享“四川省广元市第十五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考条件”的公告信息,希望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心仪岗位!
四川省广元市第十五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本科阶段须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部分企业职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个别特殊的人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招聘公告:四川省广元市第十五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2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