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大连市金普新区公立医疗机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条件”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大连市金普新区公立医疗机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本公告发布时,已与金普新区公立医疗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公告:
大连市金普新区公立医疗机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6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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