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云南省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5月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3人,欢迎查看。
2023年5月9日上午9:00至2023年5月14日下午5:00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劳务派遣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年龄计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为准)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其它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纪行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9:00至2023年5月14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3.网上报名流程: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注册用户信息--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并“同意”--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上传清晰的相应岗位所需证书扫描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系统资格网络审核--打印《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劳务派遣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出报名登记表即为报名成功(请务必在报名时打印)。
提示: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毕业证书”图片上传位置,请根据报名岗位类别上传所需证件图片,如考生上传的图片不合格,将以审核不通过方式退回报名信息,并请考生重新修改提交。图片上传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医师岗位:请将“毕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三证拼图成一页,进行上传。2014年及以前年度的毕业生且无规培者,可不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妇科医师岗位、产科医师岗位者,还需多加一页工作经历证明图片进行拼接后上传。
(2)报考技师岗位:请将“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拼图成一页,进行上传。报考放射影像技师岗位者,还需多加一页工作经历证明图片进行拼接后上传。
报名信息提交后网络审核不通过的可重置修改操作,重新提交报名信息且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
4.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9:00至2023年5月15日下午5:00。
请考生于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24:00时前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考核。
(二)报名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和学历等,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核相关流程
(一)考核
根据岗位报考审核合格人数情况,组织笔试和综合面试考核。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网络资格审核合格者比例不低于1:2,招聘的紧缺急需岗位比例低于1:2时,可按1:1等比例开考。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综合面试人员。
1.笔试
进入笔试人选应按要求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综合面试考核
采用面试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综合面试考核方式,按百分制计算。
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分数由高至低排名,在昆明卫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总成绩公示无异议的,依据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至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现场资格复审
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者,须由本人携带《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劳务派遣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交以下真实有效的材料:身份证、本科毕业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2015年及以后毕业者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仅收取复印件各一份。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请服从现场人员安排。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人员,视为个人放弃。
四、考察、体检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道德品质等现实表现,是否受过处分情况等,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或拒不配合者不能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录用
(一)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昆明卫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我院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享受昆明市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同等福利待遇。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的不予录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录用手续阶段原合同仍然存续的,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对下列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录用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录用人员未按期进行体检、未按要求完成考察者;
2.拟录用人员未按期报到者。
七、联系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电话:0871-63625611
附件:《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劳务派遣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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