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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人民医院2018年7月招聘编外合同制岗位人员公告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合同制岗位人员公告,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具体公告如下:

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医技岗位人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医技岗位人员15名(详见招聘条件及附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

报名地点:海宁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6A22)。

三、招聘条件(详见招聘附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要求。

(二)学历要求详见附件。

(三)户籍要求详见附件。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截止到2018年7月1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四)年龄18-35周岁(1982年7月16日至2000年7月17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个人简历、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薄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护理岗位采取笔试、操作考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按笔试成绩、操作考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等的以操作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前面,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其他岗位采取考核(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按实际参加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人民医院网站()及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通知公告栏):()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573-87036229.

监督电话:0573-89230011/87017385/87017301.

附件:海宁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医技岗位人员条件及计划表

海宁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医技岗位人员条件及计划表

需求专业
学历
数量
岗位
户籍地
备注
护理学
大专
10
临床护理
不限
2018年应届生需取得护师及以上资格
药学
本科
2
药剂科
不限
 
预防医学
本科
1
病案室
不限
 
生物医学工程
本科
1
设备科
不限
 
放射治疗技术
大专
1
放射科(DSA)
海宁
 
 
合计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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