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局批准,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决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护士6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2、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或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护理岗位工作。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9日-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20。
2、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须持证书原件并备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经审核上述资料,符合条件者给予登记报名,现场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3、报名地点: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杭州湾新区名仕路148号行政楼二楼205室),联系电话:63909953,联系人:丁先生、蔡女士。
(二)考试、考核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技能操作考试+面试的考核方法。技能操作考试占50%,面试占50%。技能操作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技能操作考试:
技能操作考试由医院护理部组织,考核人员现场随机抽取技能一项进行考试,按考核人员抽取考试顺序号进行。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2、面试:
根据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指标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本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四)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院务公开栏公示7天,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医院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护士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