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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176名医务工作人员!浙江省温岭市医共体所属各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啦

最近,不少朋友咨询小编“浙江”地区的招聘信息,所以今天小编整理了如下招聘公告:招聘176名医务工作人员!浙江省温岭市医共体所属各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啦,感兴趣的小伙伴抓紧时间查看啦!有问题的同学记得咨询电话010 82311666、400 650 1888.我们一起进步!

报名截止日期:7月24日

一、招聘计划

2020年计划招聘医务人员176名,其中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招聘4人、市第五人民医院委托招聘5人。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招聘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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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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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温岭市中医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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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州市肿瘤医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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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20年7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2.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夫妻一方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3.温岭市生源或夫妻一方为温岭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其中招聘序号001临床A、002麻醉、017临床B职位招聘对象的户口所在地、生源地放宽到台州市。

其中招聘序号003医学影像诊断、007物理放疗、012护理A职位招聘对象的户口所在地、生源地不限。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温岭市卫生事业在编工作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2020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卫生类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并已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聘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具体招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1日9:00-7月24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7月24日17:00。

报名系统网址: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注册时需注意:温岭市生源的在“备注”栏目中填写“温岭市生源”;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的人员的在“备注”栏目中填写“父(母)亲的姓名及户口所在地”;夫妻一方为温岭市生源的或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的人员的在“备注”栏目中填写“夫妻一方的姓名及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8月22日11:00。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办法。

1.笔试科目:《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门。《专业知识》内容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关知识;《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临床思维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资料分析能力等。

2.笔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有关规定:

(1)《专业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以《专业知识》成绩占8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0.8+《综合素质测试》成绩×0.4

(2)《专业知识》成绩合格分为50分,低于50分者不予列入体检对象。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其中招聘序号001临床A、012护理A职位按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计算的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为小数时,小数非“0”时则进1),其他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由医共体及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复审的指导和监督。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2020年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因疫情延迟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户籍证件(温岭市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市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夫妻一方为温岭市生源的考生,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结婚证书;非温岭市生源考生且本人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温岭市常住户口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夫妻一方为温岭市常住户口的考生,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结婚证书;其他考生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对报考人员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要求的,应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考察。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医共体及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后,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各医共体会同招聘单位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

附件1.2020年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2020年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编辑推荐:

2020年7月浙江医疗卫生招聘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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