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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浙江省)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医疗工作人员啦

7月份很多医院、事业单位医疗招聘公告信息也都陆陆续续的公布了,不知道有没有你所在的城市呢?医学教育网会及时整理并发布新鲜招聘资讯和公告,护航您的医考之路!以下是“丽水市莲都区(浙江省)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医疗工作人员啦”的公告通知,请查看!

报名时间:2020年8月7日

一、选聘单位和计划

本次莲都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5名。具体的选聘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选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

1.户籍要求为丽水市的(以2020年8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在编人员;

2.岗位特殊要求详见选聘计划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详见选聘计划表),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份,身体健康;

3.进事业单位工作满2周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7日以后出生);

5.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

6.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环节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选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7日9:00—11:30。

2.报名地点:莲都区卫生健康局四楼大会议室(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11号)

符合选聘报名条件者填写《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3,内容需填写完整),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出具单位印章)及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考务费50元/人,交款方式以支付宝转账形式缴纳。

(二)准考证领取

1.选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将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布。选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可于接到通知3个工作日内凭支付宝缴费记录退还考务费。

2.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莲都区卫生健康局四楼大会议室(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11号)领取。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详见附件2: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试卷设置一览表),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选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实施前3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者加测岗位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公示与选聘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对象,拟选聘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选聘人员在本系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不包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选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拟选聘对象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薄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在接到选聘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附件:

1.2020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计划表.xls

2.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试卷设置一览表-莲都.xls

3.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莲都.doc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莲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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