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备受医学生关注,很多考生纷纷咨询过我们所在省市、县城事业单位和医院、卫生所有没有招聘,那么今天医学教育网小编就来分享“浙江”地区的招聘公告:事业编制招聘公告:浙江省2020年象山县公开招聘33名医疗岗位啦,望能帮助到各位医学生。
报名截止日期:9月22日16时。
一、招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所需条件详见《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出生日期依此类推)。其中临床医学、医学检验、预防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麻醉学属医学类紧缺专业,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50周岁以下。
(三)报考人员户籍以2020年9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报名
本次报考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不再组织现场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9月21日9时-9月22日16时。
报名网址:中国宁波人才网()。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报名入口”,选择进入“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改选招聘职位,县卫生健康局不作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9月23日9时-9月24日16时。
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9月25日9时-9月25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9月28日9时-9月29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按1:3的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其中,临床、检验、急诊(ICU)、公共卫生、中医、康复、麻醉、院前急救职位如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中药剂职位面向残疾人招聘,如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2倍的,取消招聘指标。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0月15日9时-10月17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0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原则为:笔试合格分=该试卷考生最高得分×70%,如计算结果高于6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45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45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即为笔试不合格;笔试不合格者淘汰。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在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县卫生健康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的证件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除外)、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按1:1的比例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亦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卫生健康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象山县卫生健康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如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象山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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