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浙江省金华市招聘卫生系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0名”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2023年5月4日9时—5月6日17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详见《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书文件为准。招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四)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等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5月4日。
(五)医师岗位要求医师执业类别与招聘岗位相适应。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3年5月4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尚在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事业人员(含定向委培生、规培生);
5.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其中,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5月4日9时—5月6日17时。
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5月4日9时—5月7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进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2023年5月4日9时—5月6日17时)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5月8日9时—5月1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1:3及以上的,进入考试环节,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取消招聘计划无法参加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8日9时—5月20日9:30。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六)笔试
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10:30。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具体科目详见附件1,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缺考人员不列入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公告通知,具体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①由本人填写的附件2《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开始前48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八)总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安排加试)。
(九)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2.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5年。
(七)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579-89155087;监督电话:0579-82372600。
(八)招聘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
附件2: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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