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海宁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欢迎查看。
一、招聘计划
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3名,详见招聘条件和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上午8:30-11:00;
(二)报名地点:海宁市中心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海宁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758号)。
联系电话:人事科0573-87639992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1年8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1年8月1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85年8月16日至2003年8月16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办法
1、海宁市中心医院岗位: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考核方式。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卫生院岗位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中心医院网站()、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生健康局()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中心医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其他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咨询电话:0573-87639992
监督电话:0573-87639908、87017385,8701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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