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56名工作人员,欢迎查看。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13日15时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工作地点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全国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三批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也是浙江中医药大学直属的附属医院。医院牵头组建国家(浙江省)中医应急救治医疗队,并入选全国首批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备选项目,获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今年9月,按照国际化医院标准建设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项目(新华国际医院一期)奠基。10月,医院与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达成合作共建高水平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协议。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与流动,我院2022年公开招聘将分批次开展。本批次招聘需求为43个岗位共56人,均为医、药、技、科研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考试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22年度内继续招聘,请保持关注。
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一般为2022年8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5.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3.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
4.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符合偏好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能谢绝其他人员应聘。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13日15时,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人事信息/招聘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本批次招聘的岗位均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将按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考核。
3.应聘资格确认。
时间:2022年1月13日15时至2022年1月14日12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通过“个人中心—投递记录”或通过微信公众号“申请进度”栏确认),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
本批次招聘岗位面向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考试将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初试、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
需要招聘高层次人才而符合条件人数较少的岗位,招聘单位另行研究决定是否采用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详见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境)外院校出具的相关学习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2.面试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另行网上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面试初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
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做法进行。其中应届毕业生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察重要组成部分。考察结果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的,医院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中医药大学网(,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2.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人事信息/招聘系统);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咨询电话为:
医院人力资源部: 0571-85267188
邮箱:
我们郑重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下载: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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