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卫健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武进区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告》提出主要目标为:
通过5年时间努力,基本达到全区城乡每万服务人口配备35名基层卫生人员的发展目标,基层医务人员数量每年上升5%左右。
政策利好:
1、村医纳入备案制身份管理,同工同酬
推行“县管乡用”制度。推进村级医疗卫生人才管理机制改革,核定全区村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员额总量和备案制员额数,并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入职招聘和系统招聘通道,将乡村医生逐步纳入备案制身份管理;公立医院备案管理人员按照与编内人员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
此项政策将村医纳入备案制身份管理,享受与编内人员同等的工资待遇,真正实现同工同酬同待遇。
2、提升基层卫生人才待遇水平
加班、值班、夜班等补绩效工资:
原则上按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100%—150%掌握,在此基础上,对医务人员延时加班、值班、夜班等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劳动(未能安排调休)的报酬,按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15%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对个别任务繁重、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且自身经费保障能力较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再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增幅控制在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10—15%。
此项规定对基层医务人员加班、值班、夜班等提出绩效补贴报酬,同事对优秀的基层医疗机构提高绩效标准,保障了基层医务人员的待遇问题。
提升基层卫生人才收入水平:
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区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水平相衔接。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水平基础上,按本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10%左右增核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提高全科医生工资水平。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1+X”激励新模式改革,提高了基层卫生人才的收入水平。
为基层卫生人才解决住房问题:
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卫生人才统一纳入地方人才公寓,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保障体系,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区支援乡镇卫生院的卫生人才予以优先保障。
提高乡村医生保障待遇:
推进村级医疗卫生人才管理机制创新改革,纳入备案制管理的乡村医生,其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家医签约等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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