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确定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措施,更好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更优服务人民群众。
会议指出,广大医务人员守护着人民生命健康,在抗击疫情中作出了突出贡献。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保障医务人员合理薪酬待遇,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服务群众积极性。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有关部门要在确保群众就医整体负担不增加等基础上,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对公益任务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等公立医院适当给予倾斜。各地要综合考虑不同层级不同性质医院工作量、服务质量等因素,合理增加薪酬总量。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要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改革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制度,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6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司长许树强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解读《意见》时表示,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务人员的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现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实、考核兑现,更加要注重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使付出和待遇相匹配,激发广大医务人员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明确指出,要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统筹考虑薪酬总量及相关因素,继续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也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其他更加有效的内部分配模式,向关键和群众急需的岗位、业绩突出的医务人员等倾斜。
会议强调,推动更好解决大病重病等方面看病难问题,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
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李斌在6月7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人才是第一资源。要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高度,把医院资源配置的重点从硬件建设转向人力资源发展,从提高薪酬待遇、拓宽发展空间、改善工作环境等方面来入手,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光鹏介绍,2012年全国公立医院支出构成中,人员支出占比29%,过去近十年中,几乎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到2019年人员支出已经占到了37.4%。随着支出比例越来越大,人员支出增速和医院业务收入增速相比差距越来越大。“人员支出每年大概增长20%,但是业务收入大概也就14%的比例。”
张光鹏提到的另一组数据显示,全国公立医院人均人员支出在2019年达到了18.7万元,每年增加7.8%,主要是工资福利的支出(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和社保),占96%以上。
根据《意见》的要求,我国公立医院将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
许树强表示,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薪酬制度改革体现为“两个允许”,具体指: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