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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过后,医护人员从医之路是否会更加顺畅?

2020新冠肺炎来势汹汹,大家一度陷入了恐慌之中,幸而有那么那么多的医护人员义无反顾,冲在最前面,为我们负重前行!不管你是不是将要或正在从医的人员,或是一直想要考进医疗事业编制的人员,小编不禁想问您是否对医护这个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呢?

其实,新冠肺炎疫情就像是一面镜子,在一定意义上也反应了我国医疗行业的某些问题,例如医疗卫生机构面临医疗人员严重不足这一事实,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更是紧缺,那么这个问题在1月25日就得到了回应,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和专升本规模,增加基层医疗、社会服务等岗位招募。

我们可以看出,此次疫情之后,极大可能会增加招聘数量,扩招编制。医护人员的待遇也会是一个好的发展趋势!薪资待遇对医护人员加分、优先晋升、超岗聘用、提高待遇,以及对子女、家人也给予相应利好政策。

以下是《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员有关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原文内容: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承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任务情况,因地制宜向承担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所需经费通过现行渠道安排,疫情结束后不再执行。要及时指导有关单位在内部分配时,向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加班加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二、为促进有效实施隔离和医学观察等预防控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其所属单位按出勤对待。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加大对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指导督促力度,并及时做好政策解释。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政策,确保落实到位,强化政策效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促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医学教育网温馨提示:扩招对于考生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所以说我们的“从医之路”不能松懈!备考要趁早,不要等公告,不要看别人是如何复习的,我们要做的是抓住现在,提前准备。

最后祝大家在医疗考编过程中能够有一个好成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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