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中药品剂量与数量的书写是2020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全科医疗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考点如下: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1.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 g)、毫克( mg)、微克(µ 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 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 IU)、单位( U);中药饮片以克( g)为单位。
2·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