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YHA心功能分级(仅适用于慢性心力衰竭)
Ⅰ级:体力活动不受限,日常活动无心力衰竭症状。
Ⅱ级:体力活动轻度受限,日常活动出现呼吸困难、乏力等心力衰竭症状。
Ⅲ级: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低于日常活动即出现上述心力衰竭症状。
Ⅳ级:体力活动完全受限,休息时出现心力衰竭症状。
2.4个阶段
阶段A:即前心力衰竭阶段。指心力衰竭的高危人群,包括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肥胖、代谢综合征等,但目前尚无心力衰竭症状。
阶段B:即前临床心力衰竭阶段。已发展为结构性心脏病,如已有左室肥厚、无症状心脏瓣膜病,或有心肌梗死的既往史,但尚无心力衰竭的症状和体征。
阶段C:即临床心力衰竭阶段。有结构性心脏病且既往或目前存在心力衰竭症状和/或体征。
阶段D:即难治性终末期心力衰竭阶段。经积极强化药物治疗后,休息时仍有症状,需要特殊干预的病人,包括因心力衰竭反复入院及应用心脏机械辅助装置的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