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河口区村医缴纳养老保险90%由政府补助:
近日,山东省河口区卫生计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准入退出机制的意见》,建立了乡村医生准入、退出、补偿、养老保险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机制,对于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将起到很大推动作用。
加强村卫生室建设。这个区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的模式,加大村卫生室建设和改造的财政支持力度,新建、改建每处村卫生室分别由区财政补助15万元、4万元。计划利用2年的时间,对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进行新建、改造,配备设疗设备,卫生室统一图纸设计、统一布局流程、统一设备配备,全部达到诊查室、观察室、药品室、治疗室、预防保健室“五室分开”,全部配备空调、电视、电脑、暖气。在统一建设的基础上,对村卫生室运行给予补助,每年每处1万元,用于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水、电、暖、网络等;每年每处500元,用于村卫生室缴纳医疗责任保险。
充实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明确乡村医生准入、退出条件,对村卫生室执业人员通过聘用、招聘、返聘、订单定向培养等形式进入执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按村用、镇管、区备案程序统一与镇(街道)卫生院签订使用协议,协议期内年满60周岁的,办理退出手续。
实施乡村医养老补助政策。鼓励所有符合条件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2016年起,政府按照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的90%给予缴费补助。
增加乡村医生补助。增加了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补助,对已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的一体化管理在岗乡村医生,每月分别给予200元、300元、400元的补助;对在岗乡村医生通过考试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当年度凭有效证件给予1000元的考试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