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莲英代表:建议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
“乡村医生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乡村医生生存压力大,特别是缺乏养老保障。”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新华乡河南村村医杨莲英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杨莲英介绍,乡村医生在维护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农民群众的防病、治病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是,目前乡村医生生存压力大,特别是缺乏养老保障,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杨莲英说,如果能够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对于稳定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构筑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普及性,确保农村医改顺利推进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杨莲英介绍,她从事乡村医生已经13年,与刚来时相比,现在的村卫生室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拿村卫生室来说,我刚来时还是瓦房,一到雨季,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杨莲英说,现在已经建成了标准的村卫生室,还有5张标准的病床。
“不管是硬件还是软件,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乡村医生的待遇,特别是退休后的保障,一直都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杨莲英说,她今年刚好40岁,离退休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但目前有很多乡村医生已快到退休年龄,退休后的保障,目前还没有得到解决。
因此,杨莲英建议,应加快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建议出台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相关优惠政策,实现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待遇与企业养老保障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从而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待遇,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解除乡村医生后顾之忧,稳定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此外,她还建议建立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制度,积极探索为老年或不具备条件参加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解决老年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并将此类补助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经费定期发放。
同时,她建议立足长远发展,促进村卫生室向公益性质转化,在乡村卫生机构责权利日趋于统一的条件下,考虑将村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管理,将其产权逐步调整为乡镇卫生院所有,法人代表由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工作人员由乡镇卫生院聘用,真正实现乡村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一体化,从而进一步保障乡村医生的日常收入稳定,破解村医人员补充难题,根本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