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生变更执业地点,近日,在河北省卫健委官网上,有人咨询关于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变更问题 。
具体如下:
各位领导好,我是河北省衡水市一名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自2019年考取资格证后注册地为村卫生室,现在因工作需求需要变更执业地点(变更地点也是村卫生室,因为国家有规定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只限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咨询审批局后,回应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一经注册,终生不得不得变更执业地点(说是省里有文件)。
本人原来为乡村医生响应国家号召考取了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原以为乡村医生证书都可以变更执业地点,现在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终生不得变更执业地点的问题,现就变更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解决一下,急等,谢谢!
从这位村医的话里,我们了解到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科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地点是无法变更的。
7月9日,河北省卫健委作出相应回复:
您好,《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226号)规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注册地点限定为报名所在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因此不能变更执业机构。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将积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反映,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措施。
从该地卫健委回复中,我们不难发现一点的是,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为国家级证书,可在全国范围内注册。但是注册的执业地点必须为医生执业机构所在省份,且仅在执业地点生效,所以不能变更执业地点。
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同样明确这一点。
这样一来,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就存在了一定限制,但也并非没有办法解决,该地卫健委下发文件了。
卫健委发文:
乡村全科,可变更执业地点
7月16日,河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有关注册事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原则上应在其试用机构注册;确有特殊原因的,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后,可变更至本县域内其他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注册执业。
也就是说,如果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确有需求的,是可以申请变更注册地点的。
这一举措放开了持这张证的村医工作限制,能让乡村医生最大化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这对准备考取以及已经考取了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基层医生来说,意义重大。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8年,河南省也出台了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变更文件,提出县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