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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力争试点地区的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1名全科医生

4月21日,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作关于医师队伍管理情况和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提到,截至2018年底,我国医师数量达到 360.7万,年诊疗人次数达到 83.1 亿,分别较1998年增长 80.4%、290.1%,支撑起世界上最大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而截至2018年底,我国婴儿死亡率由1998年的33.2‰下降到 6.1‰,孕产妇死亡率由1998 年 的 56.2/10 万下降到 18.3/10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国际权威医学期刊《柳叶刀》对全球195个国家和地区医疗质量和可及性排名显示,1995年我国位列第110名,2015年提高到第60名,2016年提高到第48名,是全球进步幅度最大的国家之一。

报告提到,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此外,依托县医院或者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建立配套保障和激励机制,力争让试点地区的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1名全科医生。通过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加快壮大全科医生队伍。截至2018年底,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共有30.9万名,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2.22人。

而在创新医师管理方式上,报告提到,2014年11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医师“一次注册,区域有效”,可在多个医疗机构执业。截至2018年底,多机构执业医师数达到16万。

《执业医师法》将进行修订完善。报告提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执 业医师法》修订完善工作,聚焦医学教育、医师准入、医师培养、执业管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医患权益保障等核心问题,深入总结法律施行以来的经验成效,归纳梳理各地改革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成熟稳定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对一些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和与其他法律不协调的条款进行修改。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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