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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和换证工作拉开序幕

5月16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甘肃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方案(2019)》,拉开了我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和换证工作的序幕。

乡村医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再注册并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1.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规定,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5年(我省2014年换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期),且拟继续向农村居民提供预防、保健、一般医疗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所)从业的乡村医生(不包括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个体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

2.参加国家项目培训、省级规范化培训、乡镇卫生院每月4天的临床实践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

3.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再注册专项考核,成绩合格的。在村卫生室(所)从业且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视为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不用参加再注册。

《方案》明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注册,由发证部门注销注册并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1.未在《甘肃省基层卫生管理平台》系统完成注册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乡村医生工作、自动脱离乡村医生岗位6个月以上的;

3.违规套取各类专项资金,以及出现医疗、预防保健等重大责任事故的;

4.按照《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要求,乡镇卫生院组织的绩效考核中,有2次(含)以上成绩不合格的;

5.年满60周岁(1959年1月1日前出生)的乡村医生原则上不予再注册;如因返聘确需再注册,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同时提交到期的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和乡镇卫生院的返聘合同等。

来源:每日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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