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今年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计划为90名,重点为辽宁农村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录取的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由省财政提供专项资金,承担在校三年间的学费、住宿费,并在学习期间享受适当补助生活费。
免费培养医学生在承办院校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后,由定向就业县或定向就业县所在市的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考试。以成绩为依据,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优先在定向就业县内选择拟聘用人员的乡镇卫生院就业,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确保有编有岗。
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后应履行定向就业协议,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应满6年。聘期满后,可按规定续聘,鼓励其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报到就业后,须按规定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者,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计入6年服务期内。
免费培养医学生未按定向就业协议的有关内容履约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专科培养费用和服务期内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期间已享受的培养培训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等,并缴纳相应的违约金。其违约事实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纳入医师诚信管理,公布违约记录,并计入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