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11号)和《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6〕5号)要求,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全面实行人机对话考试(以下简称机考)。为做好兵团2017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各师相关考试机构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含当年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全面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17年5月6-8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6轮依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轮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5月6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5月7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5月7日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5月8日 |
第五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第六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1.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中“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入口”或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此考试按属地化管理,请报考人员就近到各考试机构进行报名确认。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5日。
3.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6年12月16日—2017年1月6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7:30 节假日休息)。
考生须持《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报名确认时还需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其能正常毕业证明和8个月实习证明)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4.缴费方式:参加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后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逾期未缴费的报考人员,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四、准考证打印
自2017年4月12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或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6日。
五、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1.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公布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2.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将以考区为单位寄送成绩合格证明,由考区下发至考点,务请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在收到成绩合格证明后尽快发放至考生手中,具体寄送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用书
不进行统一征订,报考人员自行购买。
七、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共两科,收费标准:考试费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5元。
八、其他
务请各考点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密措施,严格考风考纪,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考试作弊行为入刑定罪等内容的宣传,以人为本做好服务考生工作,尤其要通过各种渠道做好机考宣传,让考生了解考试方式的变化,熟悉机考系统,积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