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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第四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即将开始

关于做好第四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培训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关于做好永康市第四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永康市实际情况,决定进行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培训与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对象:全体参加业务水平理论测试考核对象

时间:2016年5月26日,18:30

地点:永康市机关会议中心8111室

本次培训参会情况占业务水平理论测试成绩30%,各医疗单位务必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各民营医疗机构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区卫生院)负责通知;同时请16家基层医疗机构(含二院)在培训当天18:00派1名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人员负责本辖区相关人员签到。

二、考试时间:

2016年5月29日,9:30-11:00

三、考试地点:

永康市卫生学校

四、考试内容:

相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等。

五、考试对象:

参加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经所在机构与考核机构评定为一般程序同时需要参加业务水平测试的医务人员。

六、其它事项:

1、培训考试相关费用,50元/人。

2、收取与缴纳方式。统一以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区卫生院)为单位收取并缴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区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的收取与缴纳工作。

3、考试相关费用及准考证领取以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区卫生院)为单位于5月23号-5月24号统一到永康市卫生学校财务科及继教办缴纳和领取;各单位缴费和领取准考证时需带参加业务水平测试人员名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区卫生院)包括辖区内医疗机构人员。

4、考试时考生请带身份证参加,同时因考试人员比较多,考生尽量把车停在卫校旁边农贸市场内,以免造成拥堵。

联系人:

郎景浩(730459),卢美莉(634128)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永康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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