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局拟定于近期(具体考核时间由考核机构另行通知)开展2022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黄埔区卫生健康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注册的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二、考核操作流程
(一)各考核机构负责安排考核。
(二)区卫生健康局收集各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并公布。
(三)考核结束后,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将本单位考核结果录入“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以下简称“注册系统”,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
三、考核机构
(一)广州开发区医院、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根据管理办法自行组织本单位医师定期考核。
(二)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医学会负责萝岗街、夏港街、云埔街、长岭街、联和街、永和街、九佛街、龙湖街、新龙镇医疗机构医师的考核。
(三)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负责长洲街、大沙街、鱼珠街、穗东街、南岗街、红山街、文冲街、黄埔街及生物岛医疗机构医师的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简易程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不含12年)且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执行简易程序。被考核者本人填写《黄埔区医师定期考核表》(附件1),经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签署意见盖章后,将表格图片(JPG格式)按时上传小程序(附件2)。
(二)一般程序
1.不符合一般程序免考的情形,须参加考核机构组织的笔试和实践技能考核。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做好本机构医师工作成绩和执业道德评定,在《黄埔区医师定期考核表》(附件1)上签署评定意见。被考核者将个人信息及表格盖章图片按时上传小程序(附件2)。
2.符合一般程序免考的情形。在考核周期内(即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或取得高一级职称考试的人员可免于参加业务水平考试,符合以上情形的,考生将证明材料图片上传小程序(附件2)。
五、录入考核信息须知
(一)考核周期。2020-2021周期。
(二)考核机构。以医疗机构为单位,只能报名选择一个考核机构。
(三)说明、备注。执行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免考的,医疗机构可直接录入考核结果,并要注明免考原因。
(四)考核日期。以公布考核结果的时间为准。
六、相关要求
(一)各考核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有序安排考核工作。各医疗机构参加考核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考核机构考场的各项规定。
(二)各医疗机构即日起应积极联系落实医师考核事宜,严格审查相关人员条件,完成本单位参加定期考核人员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参加考核人员于10月20日前在小程序(附件2)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黄埔区医师定期考核表》(附件1)盖章图片(JPG格式)。考核机构确定考核时间后通知各医疗机构。
(三)各单位安排一名联系人自行加入qq群(区医学会定考群号:375639016;黄埔中医医院定考群:189085081),考核人员名单将于11月3日前,在区卫生健康局相关工作群公布。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医学会:曾美娜,82087088-50107 ,152227000@qq.com
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周嘉欣,82298949,16506593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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