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硕士
2015-03-13 14:36 来源:医学教育网
广州中医药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学校现有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六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权点46个。2015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含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硕博连读研究生)88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包括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类。面向全国招收有志献身于中医药科学、哲学、法学、管理学的报考青年。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人格健全、身体健康。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生毕业时均须获得学士学位,入学报到时出示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3、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要求本科毕业于医学学科门类,获医学学士学位;报其他学科,要求本科毕业于相关学科。
4、身体健康状态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一)报名形式: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至14日(具体日期按国家教育部规定,请考生密切留意)
(三)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程序请考生密切留意有关通知;
现场确认地点由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广州地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广州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报名点。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我校2015年招收硕士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考生报考时,请一律按专业(代码)、研究方向(代码)填写,代码不得漏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分别按不同代码填写。
2、2015年我校将继续开展“1+4”创新班,按"硕博连读,中期考核、五年贯通"的形式,招收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备注栏标★),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通过五年一贯的培养,产生一批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1+4”创新班各研究方向所接收推免生需参加统一复试后根据综合排名录取。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影响正常考试和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提交报考信息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准考证、成绩单、通知书等一律按本人所填写的该地址邮寄。
推免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2015年我校各学科均可接收推免生(第二临床医学院仅限备注“接收推免生”学科方向接收推免生)。
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口腔研究方向,按中西医结合报考执业医师医学|教育网整理。
四、考试科目:
初试: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科目设置的通知精神:医学学科门类初试考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初试考试科目为四门。
医学学科门类(代码:10):
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等(初试科目三门)
(一)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政治(100分)
2外语(英语一或日语)(100分)
3综合科目(300分)
(1)中医综合:涵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等(请参考教育部[中医综合]指定考试大纲)
(2)西医综合:涵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外科学等(请参考教育部[西医综合]指定考试大纲)
(二)我校命题的考试科目:
综合科目(300分):
(1)中药综合:含中药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
(2)药学综合:含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
(3)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涵盖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
(4)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等(请参考教育部2009年[护理综合]指定考试大纲)。
其他学科门类:
科学技术哲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初试科目四门)
(一)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政治(100分)
2、外语(英语一或日语)(100分)
(二)我校命题的考试科目:
3、综合科目(150分)
(1)中医基础理论
(2)西医诊断学基础
(3)管理学综合:含公共管理学、管理学、管理心理学
(4)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
(5)马克思主义理论
4、专业基础课(150分)
(1)社会医学
(2)科学技术发展史
(3)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
复试:
1、专业课笔试和面试;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校各导师组自行组织,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均计入复试成绩。
五、考试时间:
初试:2014年12月27-28日(以教育部通知时间为准)
复试:2015年4月(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六、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2015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缴纳8000元/年的学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缴纳12000元/年的学费。
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奖助学体系,提高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待遇,形成有利创新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
七、毕业生就业:
1、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
2、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八、招生专业目录以我校单行本为准。
九、我校2015年招收港澳台、外籍博士/硕士研究生简章、专业目录另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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