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录取原则
2015-03-26 19:34 来源:医学教育网
江西中医药大学录取原则:
学校录取规则
学院招生文理兼收,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健康状况要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我院对投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志愿、考分高低、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校奖励资助 我院具有雄厚的办学经济实力,学生享受的人均奖学金和特困补助费居江西高校前列。
1、各类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一等奖6000元/人(年)、二等奖4000元/人(年),并减免当年学费。
2)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美综合测评成绩,每年评定两次,其中一等奖2000元/人(年),二等奖1000元/人(年),三等奖500元/人(年),单项奖200元/人(年)。
3)雷大贞医学教育奖学金:金额为1500元/人。
4)许寿仁中医奖学金:金额为300元/人。
2、贷学金:
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约6000元/人(年)。
3、特困生补助金:
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相结合,学院资助与社会各界资助相结合,学生甲等补助金为800元/人,乙等补助金为500元/人(每学期评选一次)。
4、勤工助学金:
学院拨专款设立勤工助学金,学生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由学院每月发勤工助学金80?260元。同时注重开拓校外勤工助学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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