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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工作委员会职责

2015-04-17 10:25 来源:医学教育网

中华医学会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组织工作委员会

1.督促检查本会章程贯彻执行情况,对有关条款提出补充修订的意见。

2.调查、研究、指导会员发展和会籍管理工作,审查资深、团体、名誉会员入会的资格。

3.审议提交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理事会议的重要报告等事项,拟定议程安排及全国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改选方案。

4.根据医药卫生与之相关的各边缘学科发展的需要,提出建立或调整专科分会的意见,负责新建专科分会的初审工作。

5.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学会组织机构的设置、工作职责和有关组织细则。审议向常务理事会提出有关组织工作的重要报告和建议,并按照常务理事会决议指导协调组织管理工作。

6.向常务理事会推荐优秀中青年医学科技工作者。

7.承办常务理事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学术工作委员会

1.鼓励和组织会员参加医学各学科学术活动,不断活跃思路,提高学术水平。

2.根据国家医学科技发展规划及国内外医学科技发展趋向,对学会各时期学术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点提出咨询意见。

3.负责审议、协调各专科分会制定的学术活动长远规划或年度计划。

4.调查研究开展学术活动方面的有关问题,向常务理事会提出报告或建议。

5.注意发现优秀科技人才和优秀论文,并向常务理事会推荐。

6.对拟提请常务理事会研究讨论的有关学术工作的重要报告和建议,提出初步意见。

7.检查、监督学术活动计划的实施,并参与质量评估。

8.承办常务理事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委员会

1.鼓励和组织会员积极参与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2.根据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全国医药卫生科技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的教育。

3.对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拟定的有关继续医学教育的方针和政策提出咨询意见。

4.调查研究继续医学教育的实施情况和会员要求,并向常务理事会提出报告或建议。

5.检查、监督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及信息交流,参与继续医学教育质量的考核和评估。

6.督促、指导继续医学教育各科文字和音像教材制订和编审工作计划的实施。

7.对拟提请常务理事会研究讨论的有关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报告和建议提出初步的意见。

8.承办常务理事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四、编辑工作委员会

1.调查研究中华系列杂志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杂志质量情况,向常务理事会提出报告或建议。

2.审议各专科分会及各有关部门向常务理事会提出的有关杂志工作的重要报告建议。

3.审议申请创办或转成中华系列杂志的报告,报常务理事会审定。

4.审议中华医学杂志、中华医学杂志英文版、美国医学杂志中文版等杂志的编委人选并报常务理事会审定。

5.定期听取中华系列杂志有关负责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工作。

6.承办常务理事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五、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

1.根据国家对科技名词统一的规划和要求,研究拟定医学名词审定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常务理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宣传医学名词的审定与统一工作在医学科学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3.组织有关的中外术语资料和信息的搜集与交流。

4.研究确定统一医学名词的原则和方法。

5.总结交流医学名词审定与统一工作的经验。

6.承办常务理事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六、科普工作委员会

1.根据学会章程,向常务理事会提出加强医学科普工作的建议。

2.在常务理事会的统一安排领导下,组织协调各专科分会重视、关心医学科普工作。

3.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医学科普的创作与评论等工作。

4.指导医学科普分会办好《健康世界》杂志。

5.普通卫生知识。

6.调查研究各专科分会的科普工作情况,加强与各医学科普杂志编辑部门和有关传媒单位的联系,及时向常务理事会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7.承办常务理事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七、农村工作委员会

1.培训农村卫生技术人员。

2.推广适宜技术。

3.普及卫生知识。

4.医疗科技扶贫。

5.承办常务理事会交办的有关任务。

八、港、澳、台工作委员会

1.严格遵守中央制订的方针政策和统一部署,推动内地与香港、澳门的合作及台湾卫生界的交流,促进祖国统一大业。

2.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医学组织和医生的联系,促进相互了解和友谊。

3.建立和发展与港、澳、台地区对应专科学会的学术交流。

4.逐步解决台湾在国际组织中的名称问题,为我会专科分会加入相关国际组织铺路搭桥。

5.承办常务理事会交办的有关任务。

九、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委员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外事工作规定,增强改革开放意识,提出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建议。

2.紧跟信息时代,积极推动和发展民间合作与交流。

3.广开渠道,广交朋友,继续发展和扩大与国际医学组织的交往与合作;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双边合作与交流,争取更多的国际医学资源。

4.继续开展对国际医学组织的调研工作,积极支持和促进各专科分会及有关兄弟学会参与国际事务,不断增进与国际医学组织的相互了解与合作,鼓励和支持加入更多的国际医学组织。

5.关心和加强对已加入国际医学组织的专科分会的指导与管理;鼓励和争取申办成功更多的国际会议在举行。

6.关心和支持由中华医学会承办和各类国际及双边学术会议,加强指导并给予必要的监督和管理。

7.承办常务理事会交办的有关任务。

十、医学院校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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