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2011复试
2015-05-15 15:49 来源:医学教育网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2011复试:
为确保我校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遵照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方案》如下。
一、我校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及上线情况2011年,全国共有1728名考生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中,推免生46人,参加全国统考考生为1673人,单考考生为9人。经初试,达到国家A区复试线的统考考生为648人。
二、关于招生计划的执行及复试线设定1、根据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及上线情况,我校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各专业复试线总分另行划定,单科成绩要求同国家A区复试线。(见附件一)
2、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3、单考考生录取指标及推免生录取指标不列入公布计划。
4、经调剂工作仍不能完成录取计划的由研究生院进行计划调整。
5、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线和调剂到我校缺额专业的考生的正常复试;第二阶段为第一阶段未完成拟录取计划需要调剂的专业的复试。
三、关于复试及录取的工作要求(一)关于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总体要求1、上线人数较多的专业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复试比例为现有下达招生规模数的120%左右;上线人数持平的专业采用等额复试的办法;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采用调剂政策补足后进行复试,具体调剂政策请详见第(五)项。
2、复试采用专业笔试(技能考核)、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相结合的方法。
3、复试项目为四项的专业,考生如在复试中有三项以上(含三项)成绩未达到该项目满分60%水平的,根据研究生招生“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不予录取;复试项目为三项的专业,考生如在复试中有两项以上(含两项)成绩未达到该项目满分60%水平的,根据研究生招生“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专业课两门,凡加试成绩不及格或缺席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另行公布。
5、各学科按照复试后总分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凡有与排名不符的录取顺序,各学科须做出公开书面解释。同一学科内有不同复试科目的排名以复试科目为单位分别进行。
6、单考考生在复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录取工作,不占用各学院已下达招生计划。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定向或委培考生。
(二)关于复试形式及成绩计算办法1、专业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2、专业面试:各学科组织面试专家组,每个专家组人数一般应为7人,专家组成员一般应具备硕导资格。面试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为保证打分的一致性,报考同一专业同一方向的考生必须在同一个面试专家组参加面试。外国语学院、心理学院由于导师人数不足规定人数,可以具备讲师以上职称的高年资教师加入补足。
3、临床技能:测试形式为技能操作考核。统一组织临床技能考核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3人,专家组成员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临床技能考核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报考第一临床医学院各专业及报考第二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中医康复学专业的考生的临床技能考核由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报考第二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专业的考生的临床技能考核由第二临床医学院负责。报考护理学院的考生的护理综合技能考核由护理学院负责。
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方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分若干小组,测试形式为面试,口语与听力测试合并进行并打分,不分项计分,每个面试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同一个学科复试考生必须在同一面试小组面试。外语成绩为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三)、关于第一阶段正常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复试工作主要安排在仙林校区进行。
4月14日9:00-15:00:复试考生报到,审验考生证件(包括毕业证书原件或学生证原件及身份证件),领取复试安排表,缴纳复试费。报到地点在仙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厅。
4月15日—4月17日:安排相关复试内容4月18日:专业课笔试科目阅卷4月19日:计算各专业总成绩排名,并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四)上线生源不足专业调剂流程及时间要求:
(1)4月2日,研招办按教育部规定发布生源余缺信息;
(2)4月10日23点前,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申请调剂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即硕士统考报名网站)登录填写调剂志愿;一志愿报考我校申请调剂的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填写并递交《调剂申请表》(见附件三);
(3)4月11日12:00前,相关学院遴选申请调剂的考生,并通知考生具体复试时间;17:00前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以书面形式告知研招办。
(4)关于调剂考生的要求:
a.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b.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c.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d.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调剂考生的复试内容和具体要求同参加第一阶段复试的其他考生。
(五)第二阶段复试安排根据第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另行安排。
四、关于保密工作1、各专业复试命题教师由各学院院长指定,由院长负责与命题教师签订《保密协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专业笔试结束前,命题教师名单及试题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文件,各学院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各学科专业面试专家组名单由各学院院长与学科负责人商讨决定,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面试专家组名单在面试开始前属国家秘密级文件,各学院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五、补充说明1、各学院须于2011年4月11日前以学院正式发文形式确定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学科专业专家组组成名单并抄送研究生院备案。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须确认组长一名、副组长及成员若干名、秘书一名;专业面试专家组组成名单须确认组长一名、成员六名、秘书一名。名单信息还应包括性别、年龄、职务、职称、是否硕博导。
2、各学科专业笔试试题须经命题教师亲自密封后于2011年4月12日17点前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送交研究生招生办保密室封存。
3、成人教育系列除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外,复试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如无法提供则取消录取资格。
4、凡2011年8月30日前未完成全日制本科医学教育(五年制)或其他普通本科全日制教育(四年制)的国家规定学制年限的在校本科生,我校不给予参加复试的资格。
5、凡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如与考生调剂行为相冲突,我校保留优先录取的权利。
6、所有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动态信息,在此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提供联系信息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有相关考生自负。
7、考生复试期间所有食宿费用自理。
8、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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