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硕博连读
为深入推进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改革,完善我校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优化博士生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做好我校2015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心理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心理健康要求。
(三)二、三年级在读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且巳获得学士学位。
(四)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CET-6成绩425分或CET-4成绩500分;
2.托福(TOEFL)成绩>85分3.雅思(IELTS)成绩>6.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5.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发表过一篇SCI专业学术
论文;
未达到以上水平者,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且考试合格。
(五)巳完成硕士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不得有补考或重修),且通过中期考核,硕士阶段研究课题巳有阶段性科研报告,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六)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招考原则
(一)硕博连读只能在同一个二级学科内进行,且要保证课题研究具有延续性。
(二)硕博连读生在校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五年。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硕博连读考生须根据当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硕博连读”。
(二)提交申请材料: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其中科学研究计划书将作为博士阶段开题报告存档。
四、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方式:
硕博连读生考核方式参照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中的“学科考核”方式执行,详见《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试行)》(药大研〔2014〕246号)。
(二)考核时间:
1.硕士三年级申请硕博连读的考核一般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
2.硕士二年级申请硕博连读的考核与以“申请-考核”制报考博士生的考核一并进行,一般在招生当年三月份完成。
(三)录取原则:
在不超过各导师招生指标的前提下,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取得硕博连读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再申请当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六、凡经学校批准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者,从新学年入学之曰起享受博士生待遇。
七、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者,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若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巳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可根据学位条例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