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信是准备参加医学考博的朋友比较关注的事情,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内容如下:
一、招生方式与招生规模
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全部采用普通招考方式招生。
2020年国家下达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75人,2021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专业目录
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除需符合上述1-4项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需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入学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原则上所报考博士专业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专业领域一致即可,如外科、内科等)。
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必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入学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原则上所报考博士专业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专业领域一致即可,如外科、内科等)。
③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临床医师,原则上所报考博士专业应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相对应(专业领域一致即可,如外科、内科等)。
6.对于已经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阶段)》)人员和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不符合我校全日制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原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调整改革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1号)文件要求,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者,不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要求。但须符合上述第1、2、3、4、6款要求,且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毕业专业须与报考专业领域一致(如外科、内科等)。
8.符合附件1中导师备注要求。
四、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者,不能参加我校博士入学初试考试。
1.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24:00。
网址:http://yz.chsi.com.cn/
(2)网报注意事项
①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科和研究生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仅查询本科学历信息),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②各位考生根据提示信息准确填写本人各项数据。
③应届和往届硕士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流程中第四步,填写学历信息时,最后学历填写“硕士研究生”,填写学位信息时,最后学位填写“**硕士”,须分清学位授予是“307理学硕士”、“310医学硕士”(即学术学位)或“31051(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即专业学位)。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获得者,在网上报名流程中第四步,填写学历信息时,最后学历选择“大学本科”,填写学位信息时,要求同上。
④填写硕士毕业专业时,务必分清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毕业专业代码区别(专业学位代码第三均为5),例如:外科学,学术学位代码为:100210,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11;
填写硕士学位专业时,务必按照学位证上名称填写:学术学位一般是专业名称,医学专业学位的学位证书一般是“105100临床医学”。
⑤须正确填写“证书编号”,不可填写“证书序号”;须按照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正确填写毕业时间及学位授予时间,请正确区分毕业时间和学位授予时间。
⑥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获得者仅填写获硕士学位信息,不填写硕士毕业专业信息。
⑦如因学校更名等原因学校选择中没有自己的学校或学校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并在后面的输入框中填写学校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中没有自己的专业或专业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并在下面的输入框中填写专业名称(以证书为准)。
⑧网报成功后记录网报流水号,并打印出报名信息简表,现场确认时提供。
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22日-23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2)地点: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校图书馆南面F楼3楼)315教室。
3.资格审核和材料提交
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将下列报考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如在省外可函报,函报材料邮寄至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309房间刘明川老师收(因其他快递不送达办公室,避免邮件丢失,请使用顺丰快递),邮编:116044,电话:86110157,邮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网报成功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需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和本人签字;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可截屏打印);
④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A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B往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C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D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
⑤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⑥外国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导师有特殊要求须提供);
⑦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如无评议书,请提供相关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要求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⑧《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并签字,附件2中下载);
⑨《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3中下载);
⑩考生自我评价(简要介绍本人学历背景与科研情况、临床能力,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临床技能作出评价,对所报考专业提出研究设想);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由培养单位开具的培养类型证明(即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及拟授予学位证明(主要内容为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拟于XX年XX月参加结业考核(技能+理论),如通过拟授予XX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本校学生不需提供此材料);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单位提供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证明(具备中级技术资格考生、应届考生可不提供);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明(证书)及所在单位开具的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明(需写明最高专业技术资格);
报名材料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材料按照顺序左侧装订成册并于现场确认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现场审核完毕后当场返还。
4.请各位考生注意:
(1)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学位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
(2)2001年及之前取得毕业证者,学信网无法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办理学历认证,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
(3)学位证书授予时间为2008年9月1日以前者,无法通过学位网“学位信息在线查询”功能获取学位信息,须办理学位认证,网址(http://www.cdgdc.edu.cn/cn/)。
5.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费用每人80元,由我院收齐后统一转交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函报考生将该笔费用装入信封内,同函报材料一同邮寄我院)。
五、考试
1.初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2021年3月13日-3月14日,大连医科大学(具体考场分布详见准考证)。
(2)网上打印准考证:2021年2月下旬,我校将发布“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打印准考证。函报考生须现场确认后,打印准考证。
(3)考试科目:初试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门考试科目。外国语试卷将采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提供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
(4)初试成绩的发布:待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外国语考试成绩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成绩查询通知,届时考生可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准考证号码登陆成绩查询界面进行查询。
2.复试
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复试信息。
六、录取类别和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均须缴纳学费。根据《关于公布我省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4]49号)文件精神,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
七、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辽宁省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我校将逐步加大博士研究生奖助经费投入力度。
1.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择优评定。
2.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的积极性,按照奖学金覆盖比例为75%进行奖励。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
1.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要将考生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博士生不需要调转人事档案,但需要和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考生与委托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而引发纠纷,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我校概不负责。
2.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详见附件4)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详见附件5)规定执行。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确认。
4.报名材料须齐备并符合要求,报名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还。
5.省内考生不允许函报,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
6.省外考生可函报,函报考生也需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和11日(上午9:00-11:30),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
7.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1年全国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取消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和硕士学位。
8.其它相关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发布的有关信息。
9.单位代码:10161
10.本章程由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明川
电话:0411-86110157、86110153
传真:0411-86110157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309房间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44
大医2021博士统考QQ群:668452770
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3.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附件【4.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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